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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本想火一下,没想到被火烧了”,男子西湖捞手机为编造!涉事方回应
来源:潇湘晨报      时间:2023-05-05 04:41:18

火遍全网的“西湖男子捞手机日入一万”事件真相揭开!5月4日晚,杭州西湖水域管理处再次回应“高价捞手机事件”称,网传视频“手机掉落西湖,打捞人员要求支付高额打捞费”为一起自编自导自演的商业推广,视频中黑衣男子黄易某系杭州宜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临时雇佣人员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志某为扩展其经营的有偿打捞业务,联系某媒体记者及有关营销平台经过策划,于5月2日下午组织黄易某等4人在西湖西冷桥等地拍摄了替“游客”有偿打捞落水手机的视频。目前,景区相关执法部门已介入调查,对其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将依法处理。

潇湘晨报记者5月4日下午对话自称“日收入约一万”的打捞男子黄易勇,其称自己是通过平台接单,打捞地点并非只在西湖旁边。5月2日当天是去西湖景区做义务打捞服务,“已跟景区管理部门报备过”,现场收费的两个单是由公司派发的,不在义务范围内。

其当时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:“本来是想趁五一假期做志愿活动宣传火一下的,没想到被火烧了一把。”


(资料图片)

5月4日晚,潇湘晨报记者就西湖景区再次回应内容询问黄易勇,其称自己“不知内情”“我也是如实回答的,西湖派出所就是想了解真实的情况。”随后拒接记者电话。

在此前采访中,黄易勇称自己属于杭州宜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,公司仅“三四个人”,都是老乡。

据公开信息,杭州宜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为黄志勇,公司成立日期为2021年10月11日,经营范围包括打捞服务、潜水救捞装备销售在内。

该公司一宣传账号页面

5月4日下午,潇湘晨报记者曾拨打该公司在社交平台留下的联络电话,对方称杭州市内“暂时没人手”承接打捞服务。记者询问黄易勇西湖景区打捞视频一事,对方表示“这个事情我们不方便发表任何评论,因为我们不在现场,这个视频谁发的我们也不知道。”并在再次表示不方便透露后挂断了记者电话。

5月4日晚,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联络电话,均无人接听。

如何理解西湖水域管理处在再次回应中称该公司行为涉嫌违法违规?

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表示,归根到底要看视频的内容是不是真实的,如果不存在游客支付费用请打捞手机一事,这就不能算公司单纯的宣传策划。宣传推广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能编造谎言去做所谓推广。

这种通过微博、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的,根据程度不同,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、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。

民事责任方面,如果因此侵犯了相关法人的名誉权,需要承担消除影响、赔偿损失等责任。

在行政责任方面,如果故意利用网络造谣、传谣扰乱公共秩序,或者公然侮辱、诽谤他人,尚不构成犯罪的,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,要受到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
如果发布虚假信息的情形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,则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我国刑法规定,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,构成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此外,涉及网络谣言的刑事犯罪,还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罪、诽谤罪等罪名。

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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