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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
来源:法务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8-23 02:32:28
一、

法律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

法律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有以下几点:

1.告诉才处理的案件,此类案件,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,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,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、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,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。

2.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;


(资料图)

3.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、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。

二、

刑事案件自诉的条件有几种

找法网提醒您,刑事案件自诉的条件有四种:

1.属于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的范围。

2.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
3.有适格的自诉人。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,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。被害人死亡、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,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、患病、盲、聋、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,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4.有明确的被告、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。

三、

刑事自诉案件的特点

刑事自诉案件具有以下特点:

1.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,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。

2.在法院审理过程中,适用调解,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,也可以撤回起诉。

3.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。所谓反诉,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,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。

4.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(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),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,有权提出申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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